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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增开32航班,配合春运的进行
·捷星开通新加坡至广州航线
·国航预计在春运期间安排加班共2404班次,同比增幅9.2%。
·白云机场联合南方航空公司和电子客票中心大优惠
·新加坡往返长沙航班每周增至四班
·南航开通海口至台北直飞航线
·亚洲航空费用下调
·往返新加坡新航班首航
·揭阳潮汕机场首日开门红 潮汕可1小时往返广州
·包机航班增加 大马农历新年料吸引5000中国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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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旅游签证办理须知 

  除非签证上特别注明,持任何一个申根国家(包括下述15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签发的申根签证可以在申根国家内自由出入,但停留期总计不得超过90天。 



   丹麦使馆的签证费175至600丹麦克郎不等,依入境次数和逗留期限计,在递交申请时按当日汇率用人民币支付,拒签不退款。对不符合申根签证要求者,只颁发丹麦入境签证。  



  根据申根规定,如拟在申根区内几个国家旅行,须在其主要旅行目的国申办签证;但如在几个申根国家的停留期相同,则应在其第一入境国的驻华机构申请。    



来丹短期商务访问或过境的团组入境时应携带丹方或第三国的邀请函电;已在某一申根国家取得居留权(永居权除外)的中国公民来丹旅行,不宜在国内订购往返机票直接来丹,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丹麦驻华使馆签证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丹、中假日除外。地 址: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丹麦王国大使馆 大使:龙博深(Mr. Ole Lnsmann Poulsen) 邮 编:100600 电 话:65322431 传 真:65322439 网 址: www.dk-embassy-cn.org E-mail: bjsamb@um.dk tips: 申请短期商务、探亲访友或留学、工作以及家庭团聚的签证与居留许可,请参阅丹驻华使馆网站www.dk-embassy-cn.org有关签证事宜的说明。